人有時候就是這樣,事情一來,怎麼擋都擋不住。

某日某學生來找我,問我批改他的週記了沒,
我說還沒,他說要我先改他的,他想知道我的評語是什麼。
我發現一直以來,這個學生很喜歡寫文章,
雖然正規作文實在普通,因此他寫的都是小品,評論環境議題或政經問題的社論小品,
而為什說作文不行呢?
因為拼命加表情符號和在文章裡不斷murmur是怎樣在大考作文中拿分啦!
也因為他行文其實沒什麼策略與結構,所以,他似乎很喜歡寫自由自在的週記。
有時我會給大家題目(有些孩子就是要有題目才會寫週記),有時就讓大家自己找主題,
基本上,即使有題目大家還是可以自由發揮,畢竟這是孩子們的週記;
這是題外話,總之不論我有沒有給題目,對這位同學來說其實沒差,因為他都寫自己的。

雖不是佳作,但至少毅力驚人,總是長篇大論,一個議題還分兩小篇寫。
那天我改著改著,發現他裡頭的議題我不是很熟悉,
便上網google一下,赫然發現這些議題根本就不是出自他本人,也就是說是抄襲,
為了確認,我多點閱一下裡頭的相關資訊,發現原來他抄襲的不只一篇,
上學期有一篇,這學期已經兩篇了,出處都是同一個地方,應該錯不了。

當下,我快暈了,
不是因為這個學生抄襲,而是他抄襲我竟然看不出來!!
想到他上學期那篇,我還鼓勵他投到日間部的校刊去,想來真是丟臉丟到家了。
回家後我告訴林先生此事,因為上學期那篇週記林先生也有看到
(林先生還誇獎他歷史很好,所以我要拖他下水),
林先生告訴我大學上通識課時,他同學因為抄網路上的文章馬上就被郝譽翔老師識破,
結果全組被當掉的事。
但對我來說,這根本不是當不當的問題,這是我專業的問題,
可惡,我竟不足到這種程度。

後來我把學生找來問,他還跟我再三保證是他自己寫的,
我也不跟他來硬的,也沒把網路上的印來給他看,只跟他說我對他很失望,
他後來承認自己的抄襲行為,他仍堅持自己還是有改編,
我說了一下關於著作權的事情以及他辜負了我對他的信任,就要他回去上課了。
下課後,他又跑來找我,說要把週記撕掉,他覺得很丟臉,要連上學期的一起重新補給我,
我說好,就等你補過來。

雖說事情已落幕,但還是顯示我專業上的失誤啊!大挫折!!

另外,班上又有打架事件了,原班人馬。
姑且不論誰對誰錯,我只看見為孩子奔走的爸媽勞心勞力,這次與上次都是......
孩子們,懂事點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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