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月尾聲,雖不忍回顧,卻又無法不記下,難以隱忍的午夜夢迴。

  初期,不想回家,每天在學校留到晚上。有那麼一瞬間,我以為自己患了青少年的莫名叛逆,但我很清楚,即便有多麼叛逆,這一切都不可能在家人面前爆發。因為我明白這其中我的父母有許多辛酸血淚,就是因為知道,所以我選擇隱忍。只是一切忍耐並不值得。

  中期,夜夜以淚洗面,學校老師看著我浮腫的雙眼,總是關心切切問。我開始懷疑,回桃園住在家裡是正確的決定嗎?這個離開了七年的家腐朽後還剩下什麼?我願體諒的只有兩位長輩,其他的我該怎麼面對?

  或許,我面對難題轉換心情的速度真的很慢,慢到一度以為自己再也撐不下去了。所以我瘋狂想念在花蓮的日子,有親愛的同學及學姊,和藹的老師,以及在花蓮所汲取到的一切,但又害怕這麼多的能量會在這一年裡揮霍殆盡,從此猶如行屍走肉。不禁疑惑,這片猶如汪洋無際的黑暗大海,有誰可以祐我平安的涉水而過。

  滅頂之前,遇到燕玲學姊,遇到一個可以回花蓮的機會,他就牽著我的手,我們頭也不回。

  現實是,我仍站在這裡,與自己的情緒糾纏。好多人告訴我,離開就是最好的方法,離開不是撇下一切,而是給彼此喘息的空間與距離,如果真是這樣,那麼,我正在努力嘗試。

  這是見證。不是不愛,只是不平等的愛難以長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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